商务部 海关总署
公告2007年第14号
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
根据《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》,商务部对2007年《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》进行了调整,取消其中塑料原料等商品共计338个税目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。现将取消商品目录及调整后2007年新的《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》(目录一、目录二、目录三)予以公布,并从4月1日起生效。
附件一: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
附件二:2007年《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》(新)
资料来源:商务部网站 转载时间:2014年04月30日 转载网址:http://www.mofcom.gov.cn/aarticle/b/c/200703/20070304505934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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